績溪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gòu):績溪縣司法局;負責人:周正祥 職務:局長。
工作職能:(一) 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二)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diào)查取證,查閱文件和資料;(三) 審查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與適當,擬訂行政復議決定;(四)處理或轉(zhuǎn)送申請人對有關行政機關作出的規(guī)定的審查申請;(五)對行政機關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的行為提出處理建議;(六)辦理行政訴訟的應訴事項;(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聯(lián)系方式:0563--8158105;
辦公地址:績溪縣龍川大道28號行政辦公中心5樓B514;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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