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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績溪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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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417310032624877/202206-00044 組配分類: 負責人解讀
發(fā)布機構: 安徽省績溪縣民政局 主題分類: 民政、扶貧、救災
名稱: 【主要負責同志解讀】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汪成叁解讀《績溪縣2022年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方案》 文號:
生成日期: 2022-06-02 發(fā)布日期: 2022-06-02
索引號: 113417310032624877/202206-00044
組配分類: 負責人解讀
發(fā)布機構: 安徽省績溪縣民政局
主題分類: 民政、扶貧、救災
名稱: 【主要負責同志解讀】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汪成叁解讀《績溪縣2022年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方案》
文號:
生成日期: 2022-06-02
發(fā)布日期: 2022-06-02
【主要負責同志解讀】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汪成叁解讀《績溪縣2022年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方案》
發(fā)布時間:2022-06-02 09:23 來源:安徽省績溪縣民政局 瀏覽次數(shù): 字體:[ ]

一、起草背景

為加快推進殘疾人共同富裕為目標,根據(jù)《宣城市2022年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方案》(宣民事〔2022〕7號)文件精神和民生工程有關要求,為切實改善和保障我縣殘疾人基本生活,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工作目標

以加快推進殘疾人共同富裕為目標,從殘疾人最直接最現(xiàn)實最迫切的需求入手,著力解決殘疾人因殘疾產(chǎn)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和長期照護支出困難。做到制度全面覆蓋,應補盡補,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建立起家庭善盡義務、社會積極扶助、政府積極保障的責任共擔格局。

三、起草過程

根據(jù)《宣城市2022年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方案》,縣民政局起草了《績溪縣2022年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征求了各鄉(xiāng)鎮(zhèn)的意見??h民政、財政、殘聯(lián)部門多次會商,對方案進行了進一步修改完善。

四、補貼對象范圍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范圍。具有績溪縣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在四級以上(含四級),納入低保和脫貧人口中的殘疾人。

2、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范圍。指具有績溪縣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


五、補貼標準

從2022年3月份起,全縣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一級、二級殘疾人為每人每月70元,三級、四級殘疾人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65元。


六、實施程序

(一)申請受理

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本人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個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員會代為申請。

殘疾人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要如實填寫《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審核表》、《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審核表》同時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殘疾人證、銀行卡及復印件,困難殘疾人需同時提供低保證或其他貧困證明。

(二)審核審定

1、鄉(xiāng)鎮(zhèn)政府初審。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依托社會救助、社會服務“一門受理、協(xié)同辦理”機制,受理申請并對身份、殘疾等級、困難證明等材料進行初審,初審應在3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對符合條件的,在《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報縣級殘聯(lián)審核。

2、縣殘聯(lián)審核??h殘聯(lián)收到申請材料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對申報對象材料的相關審核工作,重點對殘疾人證和殘疾等級予以審核。經(jīng)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審核表》上簽署意見, 并填寫《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審核匯總表》《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審核匯總表》報縣民政局審定。對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鄉(xiāng)(鎮(zhèn))政府,并告知原因。

3、縣民政局審定??h級民政部門自收到申報材料后,應在4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審定,并通過與殘聯(lián)、低保等信息系統(tǒng)數(shù)據(jù)核對。對審定合格的材料,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會同縣級殘聯(lián)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對審核審定不符合條件的,應逐級退回,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原因。

4.公示。采取長期公示。對審定符合條件的,鄉(xiāng)鎮(zhèn)應在申請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員會的公示欄和村民小組、社區(qū)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縣級民政部門應在官方網(wǎng)站進行長期公示。公示應注意保護個人隱私,主要公示申請人姓名、享受補貼類型、補貼金額等,不得公開與殘疾人兩項補貼無關的信息。公示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享受補貼條件的,經(jīng)核實后,按規(guī)定取消補貼資格并追回已發(fā)補貼資金。

七、解讀機關和解讀人及咨詢電話

解讀機關:績溪縣民政局
解讀人:汪成叁
政策咨詢服務電話:0563-8165970
電子郵箱:jiximz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