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障礙|
  • 長輩版
您現在所在的位置: 網站首頁> 政府信息公開首頁 > 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社會公益事業(yè)及重點民生領域> 戶政服務
索引號: 11341731003263260B/202206-00024 組配分類: 戶政服務
發(fā)布機構: 安徽省績溪縣公安局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 / 公民
名稱: 戶政服務之遷移登記 文號:
生成日期: 2022-06-24 發(fā)布日期: 2022-06-24
索引號: 11341731003263260B/202206-00024
組配分類: 戶政服務
發(fā)布機構: 安徽省績溪縣公安局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 / 公民
名稱: 戶政服務之遷移登記
文號:
生成日期: 2022-06-24
發(fā)布日期: 2022-06-24
戶政服務之遷移登記
發(fā)布時間:2022-06-24 08:22 來源:安徽省績溪縣公安局 瀏覽次數: 字體:[ ]

〔遷移登記原則〕公民遷移戶口,以合法穩(wěn)定住所、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為基本條件,遵循先家庭戶后集體戶的原則辦理戶口遷移。公民擬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符合擬遷入地戶口遷移政策的,可以申請辦理戶口遷移登記。

整戶遷移的,應當由戶主或戶內成年人辦理。未成年子女戶口遷移應當隨父母,有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集體戶口或空掛戶口人員,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有住房或符合投靠條件的,應當遷出。集體戶口遷移的,已隨遷移人在集體戶內辦理戶口登記的親屬應當隨遷移人一并遷出。

集體土地上的戶口遷移、戶口凍結地區(qū)的凍結范圍和時限遵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規(guī)定。

〔遷移登記辦理程序〕公民申請辦理戶口遷移登記的,應當提交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并按規(guī)定申領戶口遷移證件。

〔跨?。ㄗ灾螀^(qū)、直轄市)遷移〕公民申請辦理戶口跨?。ㄗ灾螀^(qū)、直轄市)遷移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向擬遷入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符合當地戶口遷移政策的,公安機關應當為其簽發(fā)《準予遷入證明》;

(二)憑《準予遷入證明》向擬遷出地公安機關申請遷出戶口,公安機關應當為其辦理戶口遷出登記并簽發(fā)《戶口遷移證》;

(三)憑居民戶口簿、《準予遷入證明》、《戶口遷移證》到擬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入登記。

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錄取和畢業(yè)的學生憑錄取通知書、畢業(yè)(結業(yè))證書等辦理戶口遷移,可以不使用《準予遷入證明》。

 〔省內“一站式遷移”〕我省范圍內戶籍居民符合居住地戶口遷移政策的,可以向擬遷入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當場辦理遷入手續(xù),不需要提供《準予遷入證明》和《戶口遷移證》。

 〔遷移登記一般情形〕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在擬遷入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戶口遷移:

(一)〔直系親屬投靠遷移〕公民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包括:夫妻間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市外遷入,合肥市僅限未婚子女)、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外)祖父母(父母均為軍人且戶口均已注銷的)。

(二)〔合法穩(wěn)定住所遷移〕公民以購買、繼承、租賃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戶口遷移。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以不動產權屬證書為依據登記為家庭戶;租賃公有房屋的,可憑房管部門出具的公有房屋租賃證明登記為家庭戶;租賃非公有房屋的要求遷移戶口的(合肥市區(qū)范圍內除外),經房管部門備案后,應當將戶口落在居住地的公共集體戶上。合法穩(wěn)定住所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轉讓的,公安派出所依據現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申請,應當告知住所原登記人員遷出戶口;原登記人員拒不遷出或者不具備遷出條件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將其戶口遷至戶口所在地公共集體戶。

(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遷移〕因工作調動、錄(聘)用、務工經商或從事公益性事業(yè)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的人員,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就業(yè)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戶口遷移。

(四)〔人才引進遷移〕在我省就業(yè)的人員,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以及具有中級工以上職業(yè)資格或者為其他緊缺人才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就業(yè)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戶口遷移。

〔大中專學生戶口遷移〕大中專學生戶口遷移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一)升學戶口遷出。被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新生,入學時可以憑錄取通知書自愿選擇將戶口遷往學校。在校期間需遷移戶口的,憑學校出具的接收證明,比照新生入學辦理戶口遷移。

(二)升學戶口遷入。大中專院校申報新生遷入登記時,應當向學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蓋有招生主管部門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冊、錄取通知書和相關遷移材料。入學時已將戶口遷入學校學生集體戶的,就讀期間不辦理戶口遷出手續(xù),退學、轉學和被開除學籍的除外。退學、被開除學籍的學生需將戶口遷回原遷出地。

(三)畢業(yè)戶口遷出。入學時已將戶口遷入學校的畢業(yè)生,畢業(yè)后兩年內應當將戶口遷出學生集體戶。入學前未將戶口遷入學校的畢業(yè)生,畢業(yè)后落實就業(yè)單位的,憑畢業(yè)證、就業(yè)報到證和接收單位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戶口遷移。

(四)畢業(yè)戶口遷入。大中專畢業(yè)院校畢業(yè)生,戶口未從學生集體戶遷出的,畢業(yè)后兩年之內可按照“來去自愿”原則,在入學前戶口遷出地、現工作地(城鎮(zhèn))、實際居住地(城鎮(zhèn))自由落戶。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的,在常住地直接登記為家庭戶;無合法穩(wěn)定住所的,可以在就業(yè)地人才交流中心登記集體戶或登記公共集體戶。

〔離婚戶口遷移〕夫妻雙方在同一戶上,離婚后需要遷移戶口的,可憑離婚手續(xù)及房屋權屬相關證明辦理戶口遷移。離婚一方申請遷出而不具備遷出條件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將其掛靠在公共集體戶。

離婚一方不愿出具居民戶口簿,另一方無法進行戶口遷移,經公安派出所調解無效的,離婚當事人可提出書面申請,憑離婚證、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xù)。公安派出所應當及時通知持原居民戶口簿的一方到戶籍地辦理相關戶口注銷手續(xù)。

離婚一方戶口應當遷出而不遷移的,另一方當事人可提出書面申請,憑房屋權屬證明,離婚證、在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對方戶口遷出。經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并調解無效的,派出所可以經告知后將其戶口掛靠公共集體戶。

對離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戶口遷移問題,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按協商結果辦理;協商不一致的,公安派出所告知后,按照離婚證、在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隨有撫養(yǎng)權的一方遷移。另一方不愿出具居民戶口簿,撫養(yǎng)權人無法遷移未成年子女戶口,經公安派出所調解無效的,離婚當事人可提出書面申請,憑離婚證、在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xù)。公安派出所應當及時通知持原居民戶口簿的一方到戶籍地辦理相關戶口注銷手續(xù)。

 〔家屬隨軍遷移〕經軍隊政治部門批準的隨軍家屬,可以在部隊駐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

〔特殊情形遷移〕非婚生子女隨母入戶,《出生醫(yī)學證明》上無父親信息,或《出生醫(yī)學證明》上有父親信息、隨母入戶后其父母仍未辦理結婚證的情況下,遷移至父親處,應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