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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溪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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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417310032627865/202211-00043 組配分類: 其他解讀
發(fā)布機構: 績溪縣審計局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
名稱: 【部門解讀】《安徽省審計廳審計整改約談辦法(試行)》解讀 文號:
生成日期: 2022-11-07 發(fā)布日期: 2022-11-07
索引號: 113417310032627865/202211-00043
組配分類: 其他解讀
發(fā)布機構: 績溪縣審計局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
名稱: 【部門解讀】《安徽省審計廳審計整改約談辦法(試行)》解讀
文號:
生成日期: 2022-11-07
發(fā)布日期: 2022-11-07
【部門解讀】《安徽省審計廳審計整改約談辦法(試行)》解讀
發(fā)布時間:2022-11-07 17:30 來源:安徽省審計廳 瀏覽次數(shù): 字體:[ ]

2022年11月1日,經省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省審計廳印發(fā)了《安徽省審計廳審計整改約談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現(xiàn)就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強化審計整改,敢于動真碰硬,做好審計“下半篇文章”。審計整改是審計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審計揭示問題如果不進行整改,就會形成“破窗效應”。新修訂的審計法要求審計機關履行審計整改跟蹤檢查職責;中央兩辦就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專門印發(fā)文件,省兩辦制定了我省具體辦法,要求健全審計整改約談和責任追究機制;根據(jù)中央相關文件精神,省紀委、省委巡視辦、省審計廳等部門制定了“三類監(jiān)督”貫通協(xié)同高效的落實措施,將建立審計整改約談制度作為重點任務之一。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和相關政策規(guī)定,督促落實審計整改責任,強化審計整改剛性約束,更好發(fā)揮審計促進國家治理的作用,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省審計廳印發(fā)《辦法》。

二、起草過程

在《辦法》的起草過程中,借鑒山東、浙江等有關地區(qū)先進經驗做法,結合我省審計工作實際,省審計廳研究起草了《辦法》(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了省直部門單位、各市縣審計機關的意見,根據(jù)各單位提出的修改建議,對《辦法》進行了修改完善。經省委審計委員會同意,11月1日,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省審計廳印發(fā)《辦法》。

三、起草原則

一是堅持依法依規(guī)?!掇k法》充分體現(xiàn)了審計法賦予審計機關跟蹤檢查整改的職責,充分體現(xiàn)了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關政策要求。

二是注重規(guī)范程序?!掇k法》從約談情形的分析判斷、約談前準備、組織實施、信息反饋、紀律要求等環(huán)節(jié),明確工作程序,使約談更加規(guī)范并具有可操作性。特別是對擬約談對象為省管領導干部的,規(guī)定需報經省委審計委員會領導同志批準后實施。

三是采取分級約談。本著分層分級推動落實、督促問題整改到位的原則,根據(jù)問題性質和整改實際情況,采取分級約談方式。由審計機關業(yè)務實施部門、分管負責同志、主要負責同志分別約談被審計單位相應人員,壓緊壓實整改責任。對于重大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整改,如經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省審計廳主要負責同志約談后仍存在應當約談情形的,將向省委審計委員會報告,并提出由分管省領導約談的建議,提升約談層次,推動審計整改落實落細。

四、主要內容

《辦法》分四章,十九條。

第一章,總則(共3條)。主要是《辦法》的起草依據(jù)、約談對象和內容、約談工作的原則等。審計整改約談是指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省審計廳約見有關整改責任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及其內設部門和所屬單位負責同志,指出存在問題、聽取情況說明、提出整改要求的行為。約談工作堅持依法依規(guī),嚴格規(guī)范流程;堅持問題導向,強化責任落實;堅持實事求是,做到精準有效。

第二章,約談情形和約談準備(共4條)。主要是約談前的報批、對約談事項的核查核實等準備工作,規(guī)定應當進行約談的六種情形等。擬約談對象為省管領導干部的,由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省審計廳提出約談建議,報省委審計委員會領導同志批準后實施;其他約談對象,經省審計廳黨組研究或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同意后實施。約談前,省審計廳相關業(yè)務處室應當對約談事項進行核實確認。經核實,對存在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整改且未說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等六種情形的,應當進行約談。

第三章,約談實施(共10條)。主要是發(fā)送約談通知書、約談的方式和程序、約談的參加人員、被約談單位落實情況的反饋及審計機關的跟蹤檢查、相關保密紀律等。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省審計廳應當提前3個工作日,將約談通知書送達約談對象及有關審計整改責任單位。對存在應當進行約談情形的,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省審計廳可采取分級約談方式。約談一般以會議形式進行,根據(jù)工作需要,可邀請有關部門單位參加。有關整改責任單位應當在約談后30個工作日內,將約談落實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報送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省審計廳。

第四章,附則(共2條)。主要是負責解釋辦法的主體、執(zhí)行時間等。

五、有關工作要求

各審計整改責任單位要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兩辦及省兩辦建立健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的相關政策,按照省委“見人見事見物、見文件見制度見成效”的要求,認真履行審計整改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管理責任,全面整改審計查出問題及提出建議,推動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省審計廳要持續(xù)跟蹤督促審計整改,對存在應當進行約談情形的有關責任單位,及時組織開展約談,明確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反饋整改結果;對于重大問題整改及重要事項,要及時向省委審計委員會、省政府報告,推動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到位,發(fā)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六、政策咨詢部門和電話

解讀機關:安徽省審計廳

咨詢處室:綜合法規(guī)處

聯(lián)系方式:0551-6590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