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嶺中心小學2022年度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發(fā)布時間:2023-08-30 09:05
來源:績溪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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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原則
1、多勞多得,優(yōu)質優(yōu)酬,注重工作量和工作實績,向班主任、一線教師傾斜。
2、中小學績效工資實行統(tǒng)一考核,統(tǒng)一發(fā)放。
二、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fā)放范圍
參與學??冃Хe分制考核且考核結果達到合格及以上等次屬于獎勵性績效工資發(fā)放范圍;不參加績效積分制考核的工作人員,或績效積分制考核不合格的,不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 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縣下撥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總量。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項目及獎勵標準
(一)、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學過程及教育教學工作業(yè)績津貼。(依據考核分析算)
(二)、學校自立項目
1、教育教學質量和教研成果獎勵津貼。
(1)學年內在縣統(tǒng)測統(tǒng)閱檢測中,學科平均成績名次位居全縣同類型學校一、二、三、四、五名分別獎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未獲得名次獎的,不再參照鄉(xiāng)級獎勵標準進行獎勵。未參加縣統(tǒng)測統(tǒng)閱讀的語、數、英、科學學科,兩學期期末統(tǒng)考學科平均合格率三至六年級達85%以上的,學科合格率每超過1%獎5元。一年內若兩次縣統(tǒng)測統(tǒng)閱檢測,則按最好一次或最高獎次獎勵。連續(xù)兩年參加縣統(tǒng)測統(tǒng)閱學科,另設進步獎,每進步一名獎100元,和名次獎不沖突。
(2)輔導學生參加縣級集體、團體比賽(如經典誦讀、幼兒藝術展演、乒乓球賽、足球賽、運動會等)獲縣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700元、550元、400元獎勵;獲一、二、三、四、五、六名,按700元、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獎勵。(注:訓練學生參加運動會未獲得名次,保底1分)(改為14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獎勵)
(4)學校工作受市、縣級表彰(有文件通知結果),對分管相關部門給予400元、300元的獎勵。
2、教育宣傳報道獎勵津貼。
(1)教育宣傳獎:省、市、縣級報刊發(fā)表分別為100元/篇、60元/篇、30元/篇,政府及教體局信息網按市級8元/篇、縣級6元/篇設獎。(同一信息在多個報刊、多個網站刊發(fā)、,按最高級別計算一次,不重復計算,各級報刊不含部門簡報、會刊)。學校選送工作視頻在電視臺宣傳播放,獎勵和市級報刊發(fā)表等同。
3、其他獎勵性津貼:
(1)班主任津貼:按全鄉(xiāng)學生數(含幼兒數)每生每年X元提取,按照基本津貼、學生數津貼、管理津貼三方面進行發(fā)放。如:每位班主任基本津貼200元,共計13*200=2600。(5280-2600)/176=15.2。以該數據乘以學生數所得,即為該教師年度班主任工作津貼。
(2)在績效考核中,工作量超過30分,每分按50元獎勵;輔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比賽征賽超過3分的每分按10元獎勵;教研、教育成績超過3分的每分按30元獎勵。
(3)全年出滿勤的得滿勤獎100元。
四、教職工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教職工個人獎勵性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總額—教學質量和教科研成果獎勵津貼等3項學校自立項目津貼)÷教職工績效考核總分×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學校自立獎勵項目個人所得津貼
五、工作要求
1.考核時限,發(fā)放依據。2022年績效考核依據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底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在學年末(7-8月份)進行??己私Y果作為2021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依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在每年度末(一般在12月份至次年的1月份)進行。
2.嚴肅紀律,公平公正。學校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績效考核程序和標準,公平、公正地做好績效考核工作,績效考核過程和結果要公開透明,自覺接受教師監(jiān)督。
3.深入細致的做好教職工思想工作,引導教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教職工有不同意見應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
4.本辦法在廣泛征求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經教職工大會表決通過,報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予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