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7310032630336/202306-00047 | 組配分類: | 職稱評聘 |
發(fā)布機構(gòu): | 績溪縣教育體育局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wù) |
名稱: | 關(guān)于開展2023年績溪縣骨干教師評選暨宣城市第七屆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遴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 文號: | 無 |
生成日期: | 2023-06-07 | 發(fā)布日期: | 2023-06-07 |
索引號: | 113417310032630336/202306-00047 |
組配分類: | 職稱評聘 |
發(fā)布機構(gòu): | 績溪縣教育體育局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wù) |
名稱: | 關(guān)于開展2023年績溪縣骨干教師評選暨宣城市第七屆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遴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
文號: | 無 |
生成日期: | 2023-06-07 |
發(fā)布日期: | 2023-06-07 |
各鄉(xiāng)鎮(zhèn)中學、中心小學,九年一貫制學校,縣直屬學校,各校外教育機構(gòu),安徽省徽州學校:
為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shè)改革的實施意見》《宣城市教育人才引進和培養(yǎng)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根據(jù)宣城市教體局《關(guān)于開展宣城市第七屆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評選工作的通知》(教人[2023]7號)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績溪縣骨干教師評選暨宣城市第七屆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遴選推薦工作?,F(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中學、中心小學,九年一貫制學校,縣直屬學校,各校外教育機構(gòu)(含民辦學校),安徽省徽州學校的專任教師以及教研、電教人員。已獲得縣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市“學科帶頭人”稱號,且任期考核為稱職的人員不再參加同層次的評選。
二、指標名額
(一)縣骨干教師評選
分別設(shè)置中職學校、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5個教育學段下發(fā)學校推薦指標60名(具體推薦名額見附件1);本次計劃評選“績溪縣骨干教師”30名左右。其中教師(含近5年授課時數(shù)達到本校專任教師平均課時數(shù)量的副校園長)不低于70%,校園長(含近5年授課時數(shù)不滿本校專任教師平均課時量的副校園長)、教研員(電教員)不超過30%;農(nóng)村(不含縣城所在地)教師原則上不少于15%,50歲以下教師原則上不低于70%。
(二)市骨干教師遴選
獲得“績溪縣骨干教師”稱號的人員(含此次評選獲得“績溪縣骨干教師”稱號的人員);已獲得“宣城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宣城市骨干教師”稱號,且任期考核為稱職的人員不再參加同層次的評選。
遴選推薦市骨干教師工作與評選縣骨干教師的考評課同步進行(教研、電教人員參加同學科、學段層次的教師考評課),縣級遴選根據(jù)學校推薦人員申報的任教學科等情況,再次設(shè)置分學段、分學科推薦指標(具體推薦名額根據(jù)實際申報學科和學段情況確定,另行發(fā)文)組織開展縣級評選。
(三)市學科帶頭人申報
第七屆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評選100名左右。只要符合市級學科帶頭人評選條件者均可推薦,不限定推薦名額。
獲得“特級教師”榮譽稱號或享受國家、省政府特殊津貼者,經(jīng)縣市區(qū)教體局推薦,市教體局直接認定為“宣城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占上述評選指標。
三、評選條件
1.年齡要求。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離法定退休年齡不滿2年(含2年)的教師申報從嚴控制,原則上不再申報;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教師,不論是否辦理退休手續(xù),均不能申報。
2.其他條件見《骨干教師評選標準》(附件2)和《宣城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評選標準》(附件4)。
四、實施辦法
(一)推薦評選縣級骨干教師
1.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根據(jù)“績溪縣骨干教師及遴選推薦宣城市骨干教師參評內(nèi)容及權(quán)重賦分”(附件5-1、附件5-2),向編制所在學校(下同,統(tǒng)稱學校)申報并提供經(jīng)驗證的紙質(zhì)材料(其中:教育教學實績和教研科研成績,均為5年內(nèi)所申報學科的材料);學校組織對申報人員提交材料進行初審,按照《骨干教師評選標準》、“績溪縣骨干教師及遴選推薦宣城市骨干教師參評內(nèi)容及權(quán)重賦分”、縣級骨干教師學校推薦指標和學校實際,擇優(yōu)等額推薦。
2.農(nóng)村初中、小學、公辦中心園以及縣教體局機關(guān)事業(yè)股室、校外教育機構(gòu)(含民辦園)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經(jīng)學校初審后推薦,并向教體局提交申報材料。
3.采取學校初評推薦、縣級審核和組織考評課,按照“績溪縣骨干教師及遴選推薦宣城市骨干教師參評內(nèi)容及權(quán)重賦分”(附件5-1、附件5-2),分學段、分學科(具體設(shè)置名額根據(jù)學校推薦人員學科情況確定,另行發(fā)文)評選“績溪縣骨干教師”。
(二)遴選推薦市級骨干教師
1.2023年之前已獲得縣級“骨干教師”稱號,且達到《骨干教師評選標準》(附件2)的人員直接向?qū)W校申報參加市級骨干教師遴選推薦;學校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2.縣教體局組織對所有申報人員材料進行復審;組織縣級考評課。按照“績溪縣骨干教師及遴選推薦宣城市骨干教師參評內(nèi)容及權(quán)重賦分”(附件5-1、附件5-2),按照市級分配指標,分學段、分學科等額推薦。
(三)申報市級學科帶頭人
1.達到《宣城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評選標準》(附件4)的教師直接向?qū)W校申報并提供紙質(zhì)材料;學校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2.縣教體局組織對申報人員材料進行復審。
五、有關(guān)要求
1.縣級骨干教師評選、遴選推薦市級骨干教師和申報學科帶頭人遵循“堅持標準、保證質(zhì)量、好中選優(yōu)、寧缺勿濫”的原則,規(guī)范程序,審慎操作,嚴格按評選要求和條件組織推薦。學校要把好第一道關(guān),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對把關(guān)不嚴,不按要求和條件推薦的,在下一屆評選中扣除相應名額。要堅持立德樹人,把師德作為第一標準,綜合考核教師的師德、能力、業(yè)績和貢獻。
2.動員和鼓勵符合條件的教師積極報名,參與公平競爭。推薦人選應向一線教師和中青年教師傾斜。學校對確定的推薦人選所有材料上報前要在校內(nèi)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jié)果填寫在《績溪縣骨干教師評選審批表》(附件7)和《宣城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宣城市骨干教師)評選審批表》(附件8)“基層公示情況”一欄
3.切實加強領(lǐng)導,精心組織,確保將優(yōu)秀教師評選推薦上報。要成立評選推薦委員會,校級評選推薦委員會應不少于7人,由校長任組長,學校班子成員不超過3人;縣級評選推薦委員會應不少于11人,由縣教體局主要負責人、分管人事、教研工作領(lǐng)導及中小學教育教學的專家組成,其中教體局領(lǐng)導不超過3人。經(jīng)評審通過的推薦人選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分別由學校、縣教體局審核蓋章后上報。上報具體材料目錄見附件3和附件6。
4.各學校、局屬有關(guān)事業(yè)單位于2023年6月13日前將推薦函、公示情況、《績溪縣骨干教師評選審批表》(附件7)、《宣城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宣城市骨干教師)評選審批表》(附件8)、教師個人“績溪縣骨干教師及遴選推薦宣城市骨干教師參評內(nèi)容及權(quán)重賦分”(附件5-1、附件5-2)、《績溪縣骨干教師及遴選推薦宣城市骨干教師人選簡明登記表》(附件10)、《宣城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推薦人選簡明登記表》(附件11)以及教師個人申報學科的近5年的佐證材料,報送縣教體局人秘股,逾期不予受理。其中,涉及中層干部課時量計算,嚴格按照縣教體局《績溪縣中小學校內(nèi)設(shè)機構(gòu)設(shè)置和中層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見》(教人[2023]4號)規(guī)定的學校內(nèi)設(shè)機構(gòu)設(shè)置和中層干部配備要求。
六、獎勵辦法
經(jīng)縣教體局批準的骨干教師、市教體局批準的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分別由縣教體局、市教體局授予榮譽稱號,頒發(fā)榮譽證書,并優(yōu)先推薦參加特級教師、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等更高層次的評選。各學校要切實做好各類骨干教師的管理、服務(wù)、培訓和使用工作,充分發(fā)揮其示范帶動作用;所在單位要為他們的學習、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按規(guī)定兌現(xiàn)相應的獎勵。
附件:
1. 2023年績溪縣骨干教師推薦名額分配表
2. 骨干教師評選標準
3. 骨干教師申報材料目錄
4. 宣城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評選標準
5. 績溪縣骨干教師及遴選推薦宣城市骨干教師參評內(nèi)容及權(quán)重賦分
6. 宣城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申報材料目錄
7. 績溪縣骨干教師評選審批表
8. 宣城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宣城市骨干教師)評選審批表
9. 宣城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評選內(nèi)容及權(quán)重
10. 績溪縣骨干教師及遴選推薦宣城市骨干教師人選簡明登記表
11. 宣城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推薦人選簡明登記表
特此通知
績溪縣教育體育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1:
2023年績溪縣骨干教師推薦名額分配表
學段 |
單位 |
縣級推薦名額 |
中職 |
安徽省徽州學校 |
4 |
縣教師進修學校 |
1 |
|
中學 |
安徽省績溪中學 |
7 |
適之中學 |
8 |
|
睿陽學校 |
1 |
|
農(nóng)村初中 |
2 |
|
小學 |
實驗小學 |
7 |
桂枝小學 |
9 |
|
揚之小學 |
6 |
|
農(nóng)村小學 |
5 |
|
睿陽學校 |
1 |
|
幼兒園 |
縣幼兒園 |
5 |
農(nóng)村公辦中心園 |
2 |
|
局機關(guān)事業(yè) |
|
1 |
校外教育機構(gòu) |
|
1 |
合計 |
|
60 |
注:農(nóng)村初中,農(nóng)村小學,農(nóng)村公辦中心園,校外教育機構(gòu)根據(jù)教師自愿報名情況組織參加縣級評選(其中:農(nóng)村初中、小學原則上每校報名2人;各農(nóng)村公辦中心園及校外教育機構(gòu)原則上報1人)。
附件2 :
骨干教師評選標準
各級各類學校骨干教師應是師德高尚、業(yè)務(wù)能力突出、教育教學成果顯著,能夠發(fā)揮骨干帶頭作用的教師。為做好評選工作,確保評審質(zhì)量,結(jié)合實際,制定本標準。
一、參評資格
1.學歷合格,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其中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還應取得初級“雙師型”教師證書。
2.近5年在教育教學(含教研、電教工作)崗位,工作
量飽滿。教師工作量達到本校專任教師平均課時量,校長、專職督學授課時數(shù)不少于本校專任教師平均課時量的三分之一,副校長以及兼任學校中層管理干部和兼職督學的專任教師,授課時數(shù)不少于本校專任教師平均課時量的二分之一;教研、電教人員要經(jīng)常深入基層調(diào)研指導,教研員年均聽課60節(jié)以上(職教教研員年均聽課20節(jié)以上并完成1篇調(diào)研報告)、電教員年均聽課40節(jié)以上。
3.從事所申報學科(專業(yè))教齡5年以上。
4.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團委書記、少先隊輔導員、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工作經(jīng)歷(教研、電教人員可不作要求)。
5.近5年按規(guī)定完成繼續(xù)教育,并取得繼續(xù)教育證書。
其中擔任校長(園長)的還應完成校長(園長)任職資格培訓。
6.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
1.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lǐng)導,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yè)。
2.模范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試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立德樹人、為人師表。
3.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有強烈的敬業(yè)意識和無私奉獻的精神,樂于擔當、善于合作、勇于創(chuàng)新,在教師中有一定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4.近5年內(nèi),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
(1)因違法違紀或犯其他嚴重錯誤造成惡劣影響,受到黨紀、政紀以上處分的;
(2)不服從組織分配、不遵守紀律,給工作造成較大損失,帶來不良影響的;
(3)因病、因事累計離開本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崗位職責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違規(guī)補課,或參與銷售、組織學生違規(guī)征訂教輔用書,或亂收費等違反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受到處理的;
(5)有其他不宜申報行為的。
三、教育教學實績
1.熟悉所教學科課程標準,能夠熟練駕馭教材,了解教育對象,在教學中注重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要求,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須提交上一學年經(jīng)學校驗證的原始備課筆記(參與電子備課的教師提供經(jīng)學校驗證的電子備課教案,教研、電教人員提供聽課記錄),并選出3課時能夠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案或聽課記錄。
2.課堂教學目標明確,教學內(nèi)容合理,教學方法恰當,能熟練運用現(xiàn)代教育技術(shù)手段,教學過程清晰,尊重學生主體地位,有效地調(diào)動全體學生學習積極性,教學效益顯著。參評者須參加申報當年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考評課(教研、電教人員可作教學法演講),并達到良好以上等次。
3.教育教學能力較強、實績突出。
[教師]
近5年以來,教育教學實績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符合下列條件的成績均需提供):
(1)所指導的學生在參加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組織的學科競賽、科技活動、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大賽、專業(yè)技能競賽,以及匯演、匯展、體育比賽活動中,獲市級團體前三名或市級一等獎1人次、或獲市級二等獎2人次(農(nóng)村教師獲市級二等獎1人次、或市級三等獎2人次)。須提供獲獎證書或文件。
(2)在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yōu)質(zhì)課、技能大賽等活動(含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參加的專業(yè)學術(shù)團體舉辦的國家級比賽)中,獲市級二等獎(農(nóng)村教師為縣級二等獎)以上。藝術(shù)體育教師本人參加市級以上匯演、匯展和比賽中獲市級二等獎(農(nóng)村教師縣級二等獎)2次。須提供獲獎證書或文件。
(3)獲得縣級以上“教壇新星”、縣級“骨干教師”或市級“教壇新星”榮譽稱號(獲得時間不作要求)。須提供證書或文件。
(4)在建設(shè)班集體、培養(yǎng)良好班風等方面做出較大成績,本人獲得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優(yōu)秀班主任稱號;或所帶班級獲得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共青團部門授予的先進集體(文明班級、日常行為規(guī)范示范班級、優(yōu)秀團支部)稱號。須提供證書或文件。
(5)因教育教學實績突出,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其教育、人社部門的綜合表彰。須提供證書或文件。
[教研、電教人員]
教研、電教人員每年按計劃開展教研、電教工作,每年至少作一次專題講座,有教育經(jīng)驗和教學方法在本地區(qū)推廣。教研員要熟悉本地區(qū)課程改革的情況,對解決本學科教學中的理論和實際問題有獨到的見解;在課程改革中勇于創(chuàng)新,教學研究成績卓著。電教人員在對教師教育技術(shù)能力培訓、學?,F(xiàn)代教育技術(shù)設(shè)備維護、教育教學資源建設(shè)、教師現(xiàn)代化教育技術(shù)手段應用推廣方面成績顯著。提供近五年開展教學研究(電化教育教學研究)與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況總結(jié)1篇及相關(guān)佐證材料。
四、教研科研成績
近5年以來,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教研員、電教員同時具備兩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材料均需提供):
1.在省級以上公開發(fā)行的學術(shù)期刊(不含增刊、特刊、???、專輯、論文集)上發(fā)表本學科教育教學論文2篇(農(nóng)村教師1篇)。須提供刊物原件。
2.在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論文(學科論文、課件、課例、教學敘事、教學反思、教學案例、讀書征文、作業(yè)設(shè)計、微課等)評選中獲市一等獎(農(nóng)村教師獲市二等獎)1次或二等獎(農(nóng)村教師獲縣級二等獎)2次。須提供獲獎證書或文件。
3.在市級以上(農(nóng)村教師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中,承擔公開課(研討課)1次,或進行專題講座1次,或參加市級以上考試命題工作2次。其中公開課、專題講座須提供活動文件、教學設(shè)計(講稿)以及課后評價等材料;參加考試命題工作須提供聘書或文件。
4.參與并完成市級以上(農(nóng)村教師縣級以上)教育科學(含規(guī)劃課題)、電化教育研究、課程改革實驗、教師培訓研究等課題1項,須是課題的實際主持人或課題組排名前5名的主要成員,須經(jīng)市、縣級教育科研規(guī)劃部門認定,且有自己獨立的研究成果。須提供課題申請書、立項文件、研究報告、結(jié)題證明(成果鑒定書)及本人成果材料等。
5.參加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地方教材、選修教材、活動課教材、教學用書的編寫工作;或參加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課程資源開發(fā)、新課程實驗等活動,成果在市以上范圍內(nèi)推廣使用或公開出版。須提供出版物(成果)及推廣文件或證明材料。
6.獲得市級以上教學成果獎,或縣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農(nóng)村教師為縣級三等獎)以上。須提供獲獎證書或文件。
五、其他
1.在同等條件下,援疆援藏教師優(yōu)先推薦。
2.學歷、數(shù)量、等級等所指“以上”均含本數(shù)。
3.農(nóng)村學校不含縣(市、區(qū))政府所在地學校。
附件3:
骨干教師申報材料目錄
一、學校報送材料
1.推薦函1份;
2.推薦人選簡明登記表(一式二份)。
二、推薦人員需報送的材料
1.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繼續(xù)教育證書(培訓合格證),證書均為原件復印件(需所在學校、縣市區(qū)教體局驗印并簽名);
2.申報績溪縣骨干教師的人員報送《績溪縣骨干教師評選審批表》一式二份;直接申報市級骨干教師的人員報送《宣城市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評選審批表》一式二份。
3.2021-2022學年原始備課筆記,3課時特色教案;
4.經(jīng)學校驗印的班主任(或黨組織書記、團委書記、少先隊輔導員、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原始任職材料;
5.教研(電教)人員2021-2022學年的原始聽課記錄(電教教案)等材料;
6.教育教學實績方面原始材料;
7.教研科研成績方面原始材料。
附件4:
宣城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評選標準
宣城市學科帶頭人應是在全市本學科范圍內(nèi)有一定影響力,能夠帶領(lǐng)、指導和組織教師開展學科教學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的專家。為做好評選工作,確保評審質(zhì)量,結(jié)合實際,制定本標準。
一、參評資格
1.學歷合格,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其中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還應取得中級以上“雙師型”教師證書。
2.市級骨干教師,或省級“教壇新星”,或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省優(yōu)質(zhì)課大賽一等獎獲得者且具備相應系列的高級專業(yè)技術(shù)資格(本條件與以下申報條件不可重復使用)。
3.近5年在教育教學(含教研、電教工作)崗位,工作量飽滿。教師工作量達到本校專任教師平均課時量,校長、專職督學授課時數(shù)不少于本校專任教師平均課時量的三分之一,副校長以及兼任學校中層管理干部和兼職督學的專任教師,授課時數(shù)不少于本校專任教師平均課時量的二分之一;教研、電教人員要經(jīng)常深入基層調(diào)研指導,教研員年均聽課60節(jié)以上(職教教研員年均聽課20節(jié)以上并完成1篇調(diào)研報告)、電教員年均聽課40節(jié)以上。
4.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團委書記、少先隊輔導員、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工作經(jīng)歷(教研、電教人員可不作要求)。
5.近5年按規(guī)定完成繼續(xù)教育,并取得繼續(xù)教育證書。其中擔任校長(園長)的還應完成校長(園長)任職資格培訓。
6.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
1.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lǐng)導,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yè)。
2.模范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試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立德樹人、為人師表。
3.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有強烈的敬業(yè)意識和無私奉獻的精神,樂于擔當、善于合作、勇于創(chuàng)新,在教師中享有較高的威望,品德言行堪稱師表。
4.近5年內(nèi),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
(1)因違法違紀或犯其他嚴重錯誤造成惡劣影響,受到黨紀、政紀以上處分的;
(2)不服從組織分配、不遵守紀律,給工作造成較大損失,帶來不良影響的;
(3)因病、因事累計離開本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崗位職責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違規(guī)補課,或參與銷售、組織學生違規(guī)征訂教輔用書,或亂收費等違反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受到處理的;
(5)有其他不宜申報行為的。
三、教育教學實績
1.有系統(tǒng)深厚的專業(yè)理論和專業(yè)知識,很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和豐富的教育教學經(jīng)驗,能根據(jù)新課程理念對本學科教學中的問題提出獨到見解,形成獨特的教學風格、特色。須現(xiàn)場撰寫1篇結(jié)合本學科貫徹新課程理念的專題文章。
2.熟悉并掌握學科課程標準,能創(chuàng)造性地使用教科書,了解學生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及特點,堅持立德樹人,教學設(shè)計水平高。須提交上一學年經(jīng)學校驗證的原始備課筆記(參與電子備課的教師提供經(jīng)學校驗印的電子備課網(wǎng)頁打印教案,教研、電教人員提供聽課記錄),并選出3課時能夠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案或聽課記錄。
3.課堂教學以發(fā)展學生的學科核心素養(yǎng)為目標,有效選擇和整合教學內(nèi)容,把握重點,突破難點,優(yōu)化教學流程,教學方法、教學手段運用得當,有效地調(diào)動全體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學生自主探究學習,教學效益突出。須參加申報當年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考評課(教研、電教人員也可作教學法演講),并達到優(yōu)秀等次。
4.教育教學效果和實績顯著。
[教師]
近5年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符合下列條件的成績均需提供):
(1)所指導的學生在參加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組織的學科競賽、科技活動、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大賽、專業(yè)技能競賽,以及匯演、匯展、體育比賽活動中,獲市級團體前二名或省級一等獎1人次或省級二等獎2人次或市級一等獎2人次(農(nóng)村教師獲省級二等獎1人次,或市一等獎1人次,或市二等獎2人次)。須提供獲獎證書或文件。
(2)在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yōu)質(zhì)課、技能大賽等活動(含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參加的專業(yè)學術(shù)團體舉辦的國家級比賽)中,獲省級三等獎或市級一等獎(農(nóng)村教師為市級二等獎或縣級一等獎)以上。藝術(shù)體育教師本人參加市級以上匯演、匯展和比賽并獲省級二等獎1次或市級一等獎、市級二等獎各1次(農(nóng)村教師為縣級一等獎、縣二等獎各1次)。須提供獲獎證書或文件。
(3)在建設(shè)班集體、培養(yǎng)良好班風等方面做出較大成績,獲得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優(yōu)秀班主任稱號?;蛩鶐О嗉壂@得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共青團部門授予的先進集體(文明班級、日常行為規(guī)范示范班級、優(yōu)秀團支部)稱號。須提供證書或文件。
(4)因教育教學實績突出,受到市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其教育、人社部門的綜合表彰。須提供證書或文件。
[教研、電教人員]
具有較深厚的教育理論功底,掌握本學科現(xiàn)代科學前沿知識及改革趨勢。每年按計劃開展教研、電教工作,每年至少作一次專題講座。
教研員要熟悉本地區(qū)課程改革的情況,對解決本學科教學中的理論和實際問題有獨到的見解;在課程改革中勇于創(chuàng)新,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有自己的試驗點、實驗校、學科教研基地,總結(jié)的教育教學經(jīng)驗和教學方法在本地區(qū)得到推廣,對課程改革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經(jīng)常深入學校聽課評課、指導教師等。
電教人員在對教師教育技術(shù)能力培訓、學?,F(xiàn)代教育技術(shù)設(shè)備維護、教育教學資源建設(shè)、教師現(xiàn)代教育技術(shù)手段應用推廣方面成績顯著。
須提交本學科教學質(zhì)量評估材料、反映本學科(電化教學)前沿動態(tài)的綜述報告1篇、近五年開展教學研究(電化教育教學研究)與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況總結(jié)1篇(包括工作任務(wù)、起止時間、目標與成果、擔任角色等)及相關(guān)佐證材料。
四、教研科研成績
近5年以來,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教研員、電教員同時具備兩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材料均需提供):
1.在省級以上公開發(fā)行的學術(shù)期刊(不含增刊、特刊、專刊、專輯、論文集)上發(fā)表本學科教育教學論文3篇(農(nóng)村教師2篇)。須提供刊物原件。
2.公開出版教育教學專著(合著中本人撰寫的不少于3萬字)1部。須提供專著原件。
3.在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論文(學科論文、課件、課例、教學敘事、教學反思、教學案例、讀書征文、作業(yè)設(shè)計大賽、微課等)評選中獲省二等獎1次或市級一等獎、二等獎各1次(農(nóng)村教師獲省三等獎1次或市級二等獎2次)。須提供獲獎證書或文件)。
4.市級以上(農(nóng)村教師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中,承擔公開課(研討課)2次,或進行專題講座2次,或參加市級以上考試命題工作3次。其中公開課、專題講座須提供活動文件、教學設(shè)計(講稿)以及課后評價等材料;參加考試命題工作須提供聘書或文件。
5.參與并完成省級以上教育科學(含規(guī)劃課題)、電化教育研究、課程改革實驗、教師培訓研究等課題1項(農(nóng)村教師為市級以上),須是課題的實際主持人或課題組排名前5名的主要成員,須經(jīng)市級以上教育科研規(guī)劃部門認定,且有自己獨立的研究成果。須提供課題申請書、立項文件、研究報告、結(jié)題證明(成果鑒定書)及本人成果材料等。
6.參加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地方教材、選修教材、活動課教材、教學用書的編寫工作;或參加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課程資源開發(fā)、新課程實驗等活動,成果在省以上范圍內(nèi)推廣使用或公開出版。須提供出版物(成果)及推廣文件或證明材料。
7.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或市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農(nóng)村教師獲市級教學成果獎)以上。
五、培養(yǎng)指導青年教師
[教師]
在校本教研中起專業(yè)引領(lǐng)作用,采取個別輔導、上示范課、開設(shè)專題講座和組織教改教研活動等多種方式,對教師進行指導與培訓(需提供原始證明材料)。近5年來,所輔導的教師在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教學大賽中獲市級二等獎以上(農(nóng)村教師為縣級二等獎以上)。須提供獲獎證書或文件。
[教研、電教人員]
在教學研究(電化教育教學研究)與教育科研中起專業(yè)引領(lǐng)作用,結(jié)合本地區(qū)學科教師、教研和電教人員的實際,采取個別輔導、上示范課、與教師全流程作課、開設(shè)專題講座和組織教研活動等多種方式,對教師、教研、電教人員進行指導與培訓。近5年來,所輔導的教師、教研、電教人員在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教學大賽中獲市級一等獎以上。須提供獲獎證書或文件。
六、其他
1.在同等條件下,援疆援藏教師優(yōu)先推薦。
2.學歷、數(shù)量、等級等所指“以上”均含本數(shù)。
3.農(nóng)村學校不含縣(市、區(qū))政府所在地學校。
附件6:
宣城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申報材料目錄
一、縣市區(qū)教體局報送材料
1.推薦函1份;
2.推薦人選簡明登記表(一式二份)。
二、推薦人員需報送的材料
1.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繼續(xù)教育證書(培訓合格證)、市骨干教師證書或省教壇新星證書(均為原件復印件,需所在學校、縣市區(qū)教體局驗印并簽名);
2.《宣城市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評選審批表》一式二份;
3.2021-2022學年原始備課筆記,3課時特色教案;
4.經(jīng)學校驗印的班主任(或黨組織書記、團委書記、少先隊輔導員、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原始任職材料;
5.教研(電教)人員提供2021-2022學年的原始聽課記錄(電教教案)等材料;
6.教育教學實績方面原始材料;
7.教研科研成績方面原始材料;
8.培養(yǎng)青年教師材料。
附件7:
績溪縣骨干教師
評選審批表
縣(市、區(qū))
單位 名 稱
教師姓名
申報學科
申報類型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績溪縣教育體育局制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一寸近期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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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參加工作 時 間 |
|
教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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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任職稱 及任職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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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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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任行政職務(wù) 及任職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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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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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兼職和 學術(shù)團體任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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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 |
年 月畢(結(jié))業(yè)于 (院)校 系 專業(yè),修業(yè) 年,獲 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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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 繼 續(xù) 教 育 情 況 |
起止時間 |
培訓形式、內(nèi)容 |
主辦單位 |
培訓結(jié)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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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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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學工作經(jīng)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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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時間 |
何地何校 |
任教學科 |
是否擔任 班主任 |
行政職務(w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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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表彰獎勵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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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時間 |
表彰名稱 |
表彰部門(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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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師德考核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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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教育教學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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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教研科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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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來完成教學工作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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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 時間 |
講授課程 |
年
級 |
班級數(shù) |
學生數(shù) |
周課時 |
教學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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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培養(yǎng)指導青年教師情況(申報學科帶頭人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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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 公示 情況 |
(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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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推薦 意見 |
(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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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體局專家評委會評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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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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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組組長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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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評審委員會投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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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委數(shù) |
投票人數(shù) |
表 決 結(jié)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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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意 |
|
反對 |
|
棄權(quá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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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委員會主任: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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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體局審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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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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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
本表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附件8:
宣城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
(宣城市骨干教師)
評選審批表
縣(市、區(qū))
單位 名 稱
教師姓名
申報學科
申報類型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宣城市教育體育局制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一寸近期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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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參加工作 時 間 |
|
教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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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任職稱 及任職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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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學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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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任行政職務(wù) 及任職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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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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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兼職和 學術(shù)團體任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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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 |
年 月畢(結(jié))業(yè)于 (院)校 系 專業(yè),修業(yè) 年,獲 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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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 繼 續(xù) 教 育 情 況 |
起止時間 |
培訓形式、內(nèi)容 |
主辦單位 |
培訓結(jié)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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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學工作經(jīng)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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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時間 |
何地何校 |
任教學科 |
是否擔任 班主任 |
行政職務(w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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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表彰獎勵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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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時間 |
表彰名稱 |
表彰部門(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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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師德考核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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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教育教學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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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教研科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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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來完成教學工作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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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 時間 |
講授課程 |
年
級 |
班級數(shù) |
學生數(shù) |
周課時 |
教學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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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培養(yǎng)指導青年教師情況(申報學科帶頭人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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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 公示 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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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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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推薦 意見 |
(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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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 教體 部門 意見 |
(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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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體局專家評委會評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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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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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組組長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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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評審委員會投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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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委數(shù) |
投票人數(shù) |
表 決 結(jié)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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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意 |
|
反對 |
|
棄權(quá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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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委員會主任: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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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體局審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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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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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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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附件9:
宣城市教育系統(tǒng)學科帶頭人評選內(nèi)容及權(quán)重
一、普通中小學教師(教研、電教人員)
序號 |
評選內(nèi)容 |
權(quán)重 |
1 |
備課筆記、特色教案 (聽課記錄或電教教案) |
10% |
2 |
學科專題文章 |
5% |
3 |
考評課 |
25% |
4 |
教育教學實績(教研、電教工作及成效) |
30% |
5 |
教研科研成果 |
25% |
6 |
培養(yǎng)指導教師 |
5% |
二、幼兒教師
序號 |
評選內(nèi)容 |
權(quán)重 |
1 |
備課筆記、特色教案 |
10% |
2 |
學科專題文章 |
5% |
3 |
考評課(含游戲活動) |
35% |
4 |
教育教學實績 |
15% |
5 |
教研科研成果 |
30% |
6 |
培養(yǎng)指導教師 |
5% |
三、職教、特教、教師進修學校教師
序號 |
評選內(nèi)容 |
權(quán)重 |
1 |
備課筆記、特色教案 |
10% |
2 |
學科專題文章 |
5% |
3 |
考評課 |
35% |
4 |
教育教學實績 |
15% |
5 |
教研科研成果 |
30% |
6 |
培養(yǎng)指導教師 |
5% |
四、校外教育機構(gòu)教師
序號 |
評選內(nèi)容 |
權(quán)重 |
1 |
備課筆記、特色教案 |
10% |
2 |
學科專題文章 |
5% |
3 |
考評課 |
35% |
4 |
教育教學實績 |
20% |
5 |
教研科研成果 |
25% |
6 |
培養(yǎng)指導教師 |
5% |
版權(quán)所有:績溪縣人民政府 主辦:績溪縣政府辦公室 皖I(lǐng)CP備07008385號-1 本站已支持IPv6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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