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績溪縣2024年開展“徽動消費·樂享績溪”促消費活動方案》(績政辦〔2024〕4號,以下簡稱《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一)決策背景及原因
1.消費需求不足。居民增收乏力,消費積極性不高,高端產品銷售占比有所下降。
2.限上吃穿用單位零售額增速持續(xù)下降。2023年,全縣限上吃穿用單位零售額同比下降6.3%,由于生鮮商品具有時效性、易腐性等特點,加上同行市場競爭激烈,導致全年銷售額下行。
3.限上小微企業(yè)表現不佳。2023年,全縣限上小微企業(yè)零售額同比下降14.5%。
2023年我縣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40.2億元,同比增長8.9%,絕對值和增幅均處在全市第六位。根據上級各部門有關要求,決定在全縣開展促消費活動。
(二)起草依據
《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消費券發(fā)放加快激發(fā)有潛能消費的通知》《“2024徽動消費促進年”行動方案》(皖商辦流通函〔2024〕9號)《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宣城市進一步優(yōu)化消費券發(fā)放加快激發(fā)有潛能消費實施方案的通知》(宣政辦秘書〔2024〕16號)等文件精神。
二、制定意義
為擴大內需,釋放廣大市民消費潛能,提振市場消費信心,持續(xù)保持我縣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平穩(wěn)增長,助力全縣經濟發(fā)展。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一)決策啟動方面
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唐宏要求我局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門要求,以促消費活動為抓手,全面提振市場消費信心;我局牽頭草擬《績溪縣2024年開展“徽動消費·樂享績溪”促消費活動方案(征求意見稿)》。
(二)起草初稿并內部征求意見
3月13日,我局通過協(xié)同辦公系統(tǒng)充分征求了縣財政局、縣市場監(jiān)管局、縣經開區(qū)管委會、縣融媒體中心及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的意見;3月14日,我局牽頭召集中國移動績溪分公司、中國電信績溪分公司、縣農商行及有關企業(yè)舉行了征求意見會。充分征求部門和企業(yè)的意見建議后,予以進一步完善。最終形成了《績溪縣2024年開展“徽動消費·樂享績溪”促消費活動方案》。
(三)向社會征求意見
我局于2月18日將《方案》刊登于縣政府網站首頁向公眾征求意見,截至3月18日,共收到公眾意見零條。
(四)風險評估方面
促消費活動是商貿領域長期堅持的一項常規(guī)工作,為釋放廣大市民消費潛力,進一步提振市場消費信心,全面拉動縣域經濟發(fā)展,對社會穩(wěn)定、公共安全方面風險系數低,前期專項風險評估未組織開展。
(五)提交縣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
3月19日分別通過縣市場監(jiān)管局的公平性競爭審查,3月20日通過縣司法局的合法性審查,最終形成《績溪縣2024年開展“徽動消費·樂享績溪”促消費活動方案》(送審稿)。
(六)提交縣長辦公會審議
在上縣長辦公會前,將《方案》提交縣政府辦進行上會前審查,經審查符合上會條件。2024年3月28日,經第十八屆人民政府第50次縣長辦公會審議通過,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績政辦〔2024〕4號)正式印發(fā)實施。
四、工作目標
為刺激消費市場,釋放廣大市民消費潛力,積極開展產品促銷,報廢更新、以舊換新、下鄉(xiāng)進村等活動,推動我縣社會消費品零售額穩(wěn)步增長。
五、主要內容
《績溪縣2024年開展“徽動消費·樂享績溪”促消費活動方案》分為活動名稱、活動時間、實施單位、活動主題、參與企業(yè)、活動內容、經費保障、有關要求等內容,并包含《參加2024年促消費活動商戶名單》《有關單位工作職責》作為附件。
(一)活動主題
擬定活動名稱,突出績溪特色,確定活動時間及規(guī)定各部門共同開展工作時間節(jié)點。本次活動分為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合作單位3個層級,清晰責任主體。采取線上領券,線下實時消費的方式,助力新質生產力發(fā)展。
(二)參與企業(yè)
明確參與電子消費券活動的企業(yè),促進住宿、餐飲、批發(fā)、零售類商貿領域營業(yè)額提升。
(三)參與方式
共4條,詳細闡述中國移動績溪分公司、中國電信績溪分公司、縣農商行通過APP和微信立減的方式發(fā)放電子消費券,以及發(fā)放金額和領取使用規(guī)則。
(四)經費保障
共4條,明確本次消費券發(fā)放規(guī)模和保障分配比例,確定了商務板塊、文旅板塊發(fā)放消費券總金額;商務板塊促消費專項資金由縣財政保障部分規(guī)模及中國移動績溪分公司、中國電信績溪分公司、縣農商行自行保障部分比例。
(五)有關要求
共3條,要求壓實責任單位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營造氛圍,隨時關注輿情,打擊違法違規(guī)破壞秩序行為。
六、創(chuàng)新舉措
為更好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批示指示精神,我縣廣泛征求合作單位,最終選定績溪縣農商行、中國電信績溪分公司、中國移動績溪分公司3家企業(yè),便于擴大宣傳力度,強化促消費活動預期成效。
七、保障措施
明確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縣政府主導,縣科技商務經信局牽頭協(xié)調,縣經開區(qū)管委會及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分片包保,績溪縣農商行、中國電信績溪分公司、中國移動績溪分公司具體經辦,建立合作分工的協(xié)同辦公機制,確保本年度促消費活動宣傳到位,秩序井然,成效顯著。
八、解讀機關及聯(lián)系方式
解讀機關:績溪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
解讀人:洪長榴 縣科技商務經信局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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