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績溪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績自然資規(guī)告字〔2024〕6號
發(fā)布時間:2024-06-06 16:52
來源:績溪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原國土局、城鄉(xiāng)規(guī)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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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績溪縣人民政府批準,績溪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掛牌出讓2幅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要求: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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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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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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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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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讓
年 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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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劃指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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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價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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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
保證金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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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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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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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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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系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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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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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強度(萬元/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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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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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莊鎮(zhèn)績譚快速通道連接線東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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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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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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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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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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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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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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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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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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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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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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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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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溪鎮(zhèn)雄路村生活污水處理廠一期西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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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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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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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設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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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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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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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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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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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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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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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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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說明的事項:
1.土地開發(fā)程度:出讓范圍內桿管線及地下管網(wǎng)由受讓人勘驗后妥善處置。外部條件(道路、水、電、氣等)均以現(xiàn)狀為準。
2.日照間距、安全距離、消防通道、與周邊已建建筑物的退讓距離等按照國家建筑技術規(guī)范要求執(zhí)行。
3.本次出讓地塊項目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獨享的口部建筑,建設單位(個人)在竣工驗收備案后,將人防工程無償移交給績溪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國有全資企業(yè),由國有全資企業(yè)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
二、競買人條件及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法律另有規(guī)定者除外),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聯(lián)合申請。競買人的資格審查按原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出讓方式:
申請人可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7月3日,通過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本公告頁面,下載出讓文本。交納競買保證金后,在首頁“主體登錄”提出競買申請,經(jīng)審核后,方可取得競買資格。報名時間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3日16時, 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4年7月3日16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本次出讓地塊設有底價,采用增價方式,增價幅度每次1萬元整倍數(sh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出讓時間和地點:
公開掛牌日期: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5日15時
公開掛牌地點:績溪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廳(2)室
五、付款方式:
受讓人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讓價款。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競買人須于拍賣(掛牌)會30分鐘前憑在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自行打印的資格確認書和出讓文件要求提供的紙質報名資料(原件,一式兩份)到績溪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xiàn)場辦理競買登記手續(xù)、領取號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二)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出讓合同簽訂后轉作土地出讓價款并上繳國庫;未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績溪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三)本次出讓地塊受讓人須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開發(fā)建設,開發(fā)周期12個月。受讓人不能按期開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出讓價款總額0.5‰的違約金。
(四)上述地塊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現(xiàn)狀交付,并簽訂《交地確認書》。
(五)本次出讓地塊的出讓價款,不包含受讓人依法應當繳納的各種稅費。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及地塊具體要求詳見出讓文件。
七、聯(lián)系方式和競買保證金賬戶:
1.聯(lián)系電話:0563-8159127
地 址:績溪縣會山路45號
聯(lián)系人:陳女士(績溪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保證金繳款開戶單位及賬號:
賬戶名稱:績溪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績溪華陽分理處
賬號:12277401040003531
績溪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