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溪縣冬芳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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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行侵犯他人著作權(quán)或者專有出版權(quán)的出版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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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09日16時50分至2023年5月9日18時01分,績溪縣文化市場綜合執(zhí)法大隊執(zhí)法人員方宏斌(12120521012)、許庭偉(12120521018)、邵芳菲(12120521019)在出示執(zhí)法證件后,對位于績溪縣華陽鎮(zhèn)望徽路與城墻路交叉口(華陽生活廣場)A56的績溪縣冬芳商店檢查,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該店內(nèi)共有495冊圖書在售,其中《漢字描紅》《柳體》《毛筆起步》等圖書為侵權(quán)出版物,且經(jīng)營者汪冬芳無法出示《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quán)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出版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的相關(guān)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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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495冊出版物,并處罰款人民幣捌佰元(800元)整。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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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quán)法》第五十三條、《出版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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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溪縣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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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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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dāng)事人已自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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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文綜罰字〔2023〕0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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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dāng)事人已于2023年6月7日繳納罰款人民幣捌佰元(800元)至績溪縣非稅收入管理服務(wù)中心。沒收的495冊出版物封存于績溪縣文化市場綜合執(zhí)法大隊待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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