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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溪縣數(shù)據(jù)資源管理局(原政務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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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溪縣政務服務中心2014年度信息公開報告
發(fā)布時間:2015-01-29 00:00 來源:績溪縣數(shù)據(jù)資源管理局(原政務服務中心) 字體:[ ]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guī)定和《績溪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定》要求,我中心對201411日至20141231日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及提起行政訴訟情況等報告如下。 

  一、概述 

(一)組織領導情況 

我中心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相關政府信息,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各科室年度目標考核內(nèi)容,并成立了由主任為組長、副主任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信息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由辦公室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況 

建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責任追究、評議考核等相關工作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發(fā)布保密審查機制、程序。各公開義務人按照“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專門機構抓落實”的工作要求,確立了由主要領導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

 (三)制定和落實相關配套措施情況 

為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中心嚴格施行信息公開程序和審批制度。信息公開實行預先審核制度,對所公開的內(nèi)容必須經(jīng)過事前審核,由科室負責人與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后,才能進行網(wǎng)上公開,確保了公開信息的安全和規(guī)范。根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中心嚴格執(zhí)行保密規(guī)則,堅持應公開的全面公開,嚴禁將觸及單位機密及其他按規(guī)定不宜或不能公開的信息對外公開,嚴防涉密。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情況 

為進一步提高各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我中心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條例》,深刻領會《條例》的精神實質,并在日常工作中得以貫徹落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量情況 

2014年,主動公開信息422。對主動公開時效性強的信息,在信息形成之時即刻發(fā)布,其他信息自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依法予以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我中心的公開政府信息涉及政務服務系統(tǒng)的主要工作動態(tài)信息、組織機構及概況信息、法規(guī)公文、人事信息、政務服務、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行政審批類公文、公示公告、辦事指南等。 

(三)信息公開形式 

通過網(wǎng)上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各種新聞媒體以及政務服務中心等公開信息查閱場所及時公開信息。 

為確保信息發(fā)布及時準確、完整有效,我中心安排專人對網(wǎng)站信息進行定期巡檢、合理梳理,及時補充更新等有效性維護;通過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公開承辦事項、辦事程序、時間節(jié)點、辦事依據(jù)等行政審批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我中心高度重視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辦理,在網(wǎng)站公開申請方式(網(wǎng)站、郵箱、傳真等),同時設專人接收申請和特別辦理通道,確保及時收取和回復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014年未收到依申請公開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中心嚴格按照《條例》規(guī)定公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年度內(nèi)未發(fā)生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的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我中心嚴格按照《條例》規(guī)定公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年度內(nèi)未發(fā)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事。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中心狠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力促進其他各項工作的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著公開信息內(nèi)容少、不全面、信息更新慢等問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不斷完善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技能培訓和學習,在工作中不斷摸索,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同時增加信息來源,加大公開力度,切實豐富政府信息公開的內(nèi)容,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