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溪縣華陽鎮(zhèn)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fā)布時間:2024-01-25 08:08
來源:績溪縣華陽鎮(zhèn)人民政府 字體:[大 中 小]
本報告嚴格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安徽省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和數(shù)據(jù)報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務辦秘〔2024〕2號)要求,按照宣城市政務公開辦、績溪縣政務公開辦工作要求以及省、市、縣有關文件通知精神,結合我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報告可在績溪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績溪縣華陽鎮(zhèn)人民政府黨政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績溪縣梓潼路90號,電話:0563-8162664,郵編:245300)。
一、總體情況
2023年,華陽鎮(zhèn)始終堅持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關于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范和要求,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推動政務公開工作標準化、規(guī)范化,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和表達權,現(xiàn)將總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動公開
2023年度,我鎮(zhèn)根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針對村務公開、基層政務、機構設置、財政資金、應急管理、經濟發(fā)展、重點項目建設、鄉(xiāng)村振興等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內容進行公開,本年度,我鎮(zhèn)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49條,處理縣長信箱8件,12345熱線352件。
(二)依申請公開
我鎮(zhèn)始終堅持認真貫徹落實縣政府有關信息公開制度要求,不斷完善依申請公開制度,及時更新發(fā)布依申請公開條件、流程說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確保政務公開網(wǎng)上申請平臺暢通,安排專人具體負責依申請公開工作。線上線下共同保障依申請公開反饋渠道暢通,線下在為民服務大廳設立線下依申請公開受理點,線上通過公開申請渠道及流程保障申請無障礙、咨詢有回復。2023年度,我鎮(zhèn)未收到依申請公開事項。
(三)政府信息管理
華陽鎮(zhèn)嚴格規(guī)范政府信息發(fā)布和管理,進一步壓實壓緊責任,強化政府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部門負責人和信息發(fā)布人為直接責任人的工作機制。綜合辦公室負責鎮(zhèn)政務公開的日常工作,安排人員負責政務公開具體工作。嚴格落實“三審”制度,加強信息發(fā)布審核把關,嚴格執(zhí)行“分級審核、先審后發(fā)”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華陽鎮(zhèn)通過政府網(wǎng)站各欄目向社會公開包含財政資金、鄉(xiāng)村振興、民政救助等群眾關心的信息欄目,完善公開指南、公開目錄,及時更新動態(tài)、通知公告等欄目信息,同時還在政府內設置政府信息公示專欄,并對公示欄內容根據(jù)實際情況及時進行更新調整,確保信息的時效性和準確性。社區(qū)(村)的政務公開欄也及時對民政資金的發(fā)放、重要的公示公告進行張貼公示,確保居民能夠方便快捷的查看重要政務信息。
(五)監(jiān)督保障
2023年,華陽鎮(zhèn)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責任細化落實,依據(jù)政務公開考核細則,做好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第三方評估及整改反饋等內容。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自查,對公開內容不規(guī)范的及時進行整改,對上級以及第三方評測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均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在政府網(wǎng)站上及時公開。
2023年我鎮(zhèn)積極落實政務公開年度重點工作任務,虛心接受各單位和群眾的社會監(jiān)督、社會評議,未發(fā)生政務公開責任追究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shù) | 本年廢止件數(shù) | 現(xiàn)行有效件數(shù) |
規(guī)章 | 0 | 0 | 0 |
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許可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處罰 | 0 |
行政強制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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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政府公開工作信息報送機制還不夠完善,主動公開意識還需進一步增強,信息公開時效性需進一步增強;二是部分信息公開內容有時還不夠標準、規(guī)范。
(二)下一步改進情況
強化學習培訓,提升公開意識。對省市縣最新的政務公開要求等政務信息公開業(yè)務知識,及時開展培訓組織學習。通過組織培訓進一步增強全鎮(zhèn)各部門主動公開意識,切實提高對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強化公開的主動性,及時準確公開政府信息,提升信息公開的時效性,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完善工作機制,規(guī)范公開內容。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完善信息報送機制,確保全鎮(zhèn)最新的政務信息能夠及時的發(fā)送到政務公開具體負責人并進行公開。進一步明確細化工作責任,并加強檢查督促,壓實壓緊責任落實,強化公開的規(guī)范化意識,嚴格按規(guī)范程序公開政府信息,規(guī)范和完善政務公開的內容,確保政府信息及時、準確、全面地公開。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guī)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完成情況。一是圍繞村務公開、基層政務、機構設置、財政資金、應急管理、經濟發(fā)展、重點項目建設、鄉(xiāng)村振興等重點欄目及時進行信息公開,提升基層政務公開的標準化和規(guī)范化水平。二是對上級以及第三方評測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均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加強敏感詞檢查以及平時的自查,對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在政府網(wǎng)站上及時公開。三是提升村務公開工作水平,加強村務公開欄的建設和信息公開,及時對民政資金的發(fā)放、重要的公示公告進行張貼公示,確保村民對惠民資金發(fā)放等重要信息做到不出村就能查看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