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用微信掃描二維碼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編制本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
2024年,縣農業(yè)農村局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圍繞農業(yè)農村、水利、鄉(xiāng)村振興工作實際,細化分解重點工作任務,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690條,其中財政預決算信息49條、重大建設項目信息17條、行政權力運行信息102條、熱點回應信息15條。一是強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圍繞農業(yè)農村、水利重點領域,全面公示涉農補貼、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及相關信息,主動公開河湖長制、鄉(xiāng)村振興等工作部署及落實信息;二是加強政策文件公開和解讀,豐富政策解讀形式,發(fā)布政策解讀信息4條;三是強化回應關切,主動回應涉農、涉水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發(fā)布部門相關動態(tài),主動公開部門經費使用情況信息以及行政權力運行相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和制度,嚴格按照依申請公開流程圖辦理回復,并按月公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目錄。2024年,我局未收到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事項,未發(fā)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截至2024年,我局制定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0件,發(fā)布規(guī)劃文本0條。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一是不斷更新完善縣農業(yè)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及時更新相關目錄,開展動態(tài)調整。二是優(yōu)化行政服務,進一步簡化環(huán)節(jié),優(yōu)化流程,形成線上線下工作有機融合、提升涉農、涉水領域公共服務水平。
(五)監(jiān)督保障
一是開展專題培訓,不斷強化公開意識,提高政務公開質量,夯實公開工作基礎。二是嚴格執(zhí)行信息審核“三審”制度和信息公開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管理和監(jiān)督考核,建立責任清晰、職責明確的工作機制。三是根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測評結果反饋情況,規(guī)定時間內公開發(fā)布測評結果整改臺賬。
2024年,我單位積極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社會公眾對我單位社會評議結果良好。全年未發(fā)生政務公開責任追究事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fā)件數(shù)
本年廢止件數(shù)
現(xiàn)行有效件數(shù)
規(guī)章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行政許可
80
第二十條第(六)項
行政處罰
10
行政強制
第二十條第(八)項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yè)
企業(yè)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2.重復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其他
(七)總計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后起訴
結果 維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
一是政務信息主動公開意識不強;二是政策解讀質量及多樣性需進一步提升;三是部分信息公布不夠及時。
(二)改進情況
一是加強業(yè)務培訓,提高政務信息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二是加強政策解讀,圍繞農業(yè)農村、水利工作,解讀多元化,提高政策解讀質量。三是加強日常檢查,提高信息公開率,保證及時更新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皖財綜〔2021〕28號)規(guī)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縣水利局未向社會公眾、企業(yè)收取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費用,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
版權所有:績溪縣人民政府 主辦:績溪縣政府辦公室 皖ICP備07008385號-1 本站已支持IPv6訪問
地址:績溪縣龍川大道28號行政辦公中心 運維電話:0563-8158055 網(wǎng)站標識碼:3418240001 皖公網(wǎng)安備 34182402000001號